在紧密的
雇佣关系中,允许用人单位与他的员工们可通过在劳动合冋中详细规定保守该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及与智识
产权相关的保密事宜来达成共识。
此外,对于那些承担着保密责任的员工,用人单位还可以在
劳动合同或专门的
保密协议中与他们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同时明确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冋之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需按月给予这些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则必须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并非存在一种从属关系。
因此,
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亦或是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签署一份独立的保密协议。
因此,即使
未签订劳动合同,仅签订保密协议也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
特别是在涉及到保密性较高、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领域,许多用人单位会选择与员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以确保员工能够妥善保管其所知晓的商业机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