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有公民在遭受国家
侵权行为后,欲提起
国家赔偿之诉,则其可直接向所属的公安机关提交
赔偿请求书。
该请求书应交由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进行受理与审核。
若公安机关经审议认为该申请人所提供的
证据材料以及赔偿请求均符合法定受理标准,则应予以
立案处理,同时以
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反之,若公安机关认为该申请人所提申请并不符合法定受理标准,则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人,明确表示不予受理。
《关于人
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
可组织
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