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在乡村地区
拆迁方面的补偿标准,并无明确的金额规定,仅有一套标准化的准则作为指导。
对于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时,其最低的补偿价格应为建筑成本价;
同时,也可以选择置换宅基地或地价补偿等方式进行安置。
若采用房屋置换的方式,相同区域内,最低的置换比例为一平方米换取一平方米的居住空间。
至于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农村社区(即所谓“城中村”)的拆迁问题,如需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则最低的补偿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
而对于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同样采取房屋置换的方式,最低的置换比例为一平方米换取一平方米的居住空间,且货币补偿的最低价格亦参照市场价格。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
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