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之义,乃是指子女须在经济层面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物品以及相关的生活费用,同时在日常生活中给予父母精神上的关怀与支持。
尽管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但子女对于父母的
赡养义务却并不因此而有所改变或终止。
赡养双亲乃是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以任何方式试图规避、免除这一义务的协议约定皆属无效。
此外,形成
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亦应对其继父母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