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是否属于夫妇共有的范畴,这与
结婚的年数并无直接关联性。
尽管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
私人财产,即使经过长期婚姻生活,其所有权性质也不会自动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
然而,由婚后产生的资产,无论结婚时长如何,都不能被简单地排除在
共同财产之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可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仅有如下几种情况下的财产才能被确认为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及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
(4)
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某一方的部分;
(5)其他应归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