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城市管理部门会根据各级地方政府的明确要求,依法执行对
违法建筑物的拆除事宜。
然而,完成这一工作也并非简单的程序,其中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
违章建筑的认定环节。
在此过程中,城市管理部门需派遣人员前往违章建筑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与
证据收集,以便确定该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以及其违法性质究竟是程序性违规还是实质性违规。
其次,若经查实,该建筑仅存在程序性违规问题,则建筑所有权人只需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便可解决;
但如若实际存在
违法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应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并允许建筑所有权人对此提出异议,进而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或
申请行政复议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若经过法院审理后仍被判定为违法建筑,城市管理部门将在正式实施拆除行动前十日,向建筑所有权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规定必须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
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过程中用地范围确需调整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用地转用涉及征收土地的,还应当依法办理征收土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