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章建筑即便超出2年期限,仍有权实施强制性拆除。
原因在于此类建筑物因未办理相应手续而造成侵占安全通道及非法
占用耕地等问题,同时也对城市公共空间乃至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干扰与破坏,因此无法在时移世易中转变为合法建筑。
2、针对违规构筑物,房屋
拆迁管理机构可依据实际情况随时启动拆除程序。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
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