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人士看来,任何特定的
行政行为如果被认定为涉嫌侵害其合法权益,他们有权在知晓此种行为之日起的第60个自然日内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书;
然而,法律也明文规定了某些情况下的申请期限可能会超过这一期限,但例外仅限于此。
对于由于无法预见或避免的异常事件(如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法定申请期限被延迟的状况,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申请人的申请期限将从异常事件得到妥善解决的那一刻开始重新计算。
《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