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在使用
信用卡透支之后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这将被视为一种违反合约的行为,银行理所当然有权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持卡人支付欠款本金以及
逾期未偿付产生的利率、罚款、
违约金以及超额罚息等各项费用;
倘若银行采取法律措施,向法庭提
起诉讼且最终获得
胜诉判决的话,那么持卡人除了需要全额归还上述款项之外,还需额外负担
诉讼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持卡人存在故意
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并且逾期未予偿还,这种情况便可能构成
信用卡欺诈犯罪,持卡人将面临
刑事指控,并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此外,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其未来
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带来诸多不便与困扰。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