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方未能及时归还
债务,且经过
起诉程序之后仍未进行清偿,首先,应该积极主动地应对
诉讼事项,并且倘若此刻自身经济状况无法承受全部款项的偿付,可以尝试与
出借人进行友好协商,商定出合理的
分期还款方案,征得其认可。
其次,倘若仍然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
判决书进行执行,那么债权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的请求。
在此情况下,借款方亦可在还款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向贷款方提出展期申请;
若贷款方同意,则展期申请将被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