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的报销范围主要涵盖了如下内容:
参与本项目的参保人在保障期限内,因疾病而需在选定的
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时发生的药品费用、检验费用、化验费用、手术费用、治疗费用以及
护理费用等,只要这些费用符合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范畴(即被认定为有效的医药费用),均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之内。
然而,为了确保基金的
合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设定了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来说,对于医院年度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将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同样地,在同一保障期限内,如果参保人多次住院且每次都达到了起付标准,那么这几次住院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以累积进行报销。
但是,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则需要按照不同的阶段进行计算,并累加后再行报销。
此外,每位参保人每年累计报销的金额也设有最高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