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人为
暴力袭击所导致的伤害程度不超过
轻微伤级别的情况下,
行凶施暴者将因行为触犯《
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相应的
法律制裁。
面对如此恶劣的行径,我们作为受侵害方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请求依法对肇事者实施为期五至十天的
行政拘留,同时还需负担起人民币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的罚款。
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此类案件,通常公安机关只会采取五日以下的
拘留措施或罚款五百元以下的
处罚方式。
然而,如果在遭受暴力袭击之后,我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已经达到了
轻伤及以上级别,那么施暴者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
刑法意义上的
故意伤害罪。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同样有权利向公安机关
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其应有的
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任何形式的殴打他人或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以及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