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次阐述
结婚房屋分配问题时应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点是,若一方于婚前全额支付
购房款项且获得了房产所有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情况,
财产分配应遵循其原始归属关系,即其
产权依旧属于支付购房款项的一方,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其次,若婚前一方已经拥有了房产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参与了后续的贷款偿还工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所有权不会发生改变,但是需要对参与
还贷的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房产为
共有财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决定如何进行
财产分割,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