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告人
醉酒驾车,便触及了严重的
危险驾驶罪,将面临长期的
拘役刑罚和
罚金处罚。
然而,
取保候审则是由
侦查机关要求
犯罪嫌疑人提供
担保人或交纳
保证金,并签发
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妨碍侦查工作,且在被
传唤时能随时配合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性法律程序。
此项制度通常适用于情节轻微,无需
拘留或
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对于明显的
醉酒驾驶行为,这并不属于情节轻微的范畴,因此并不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的明确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者,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
强制措施使其清醒,
吊销其
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同时,五年内不得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对于醉酒驾驶营运
机动车的情况,同样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使其清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十年内不得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后,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