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同地域的老旧
房屋征收和
拆迁补偿方案,其具体的标准必然各有差异。
然而,我们可以根据《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条款来制定相应的征收补偿标准。
再次强调,在涉及到对个人住房进行征收时,如果被征者同时符合住房保障的各项条件,那么负责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将此问题作为首要任务予以关注,并优先考虑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