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视为“
聚众赌博”行为:
首先,若
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三名以上的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并且其从中获利的金额累加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如果行为人组织了三名以上的人员参与赌博,且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次,如果行为人组织了三名以上的人员参与赌博,而参赌的总人数累计超过了二十人;
最后,如果行为人组织了十名以上的中国公民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在其中
收取回扣或介绍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