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的
担保方式主要可区分为一般性担保及连带性担保两种类型。
其中,一般性的
保证涉及到
担保人在
保证合同中承诺,若
债务人无法依约履行
债务,则由保
证人代为承担相应的
保证责任;
而
连带责任保证则意味着在保证合同中,担保人和债务人需共同承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此时
债权人既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债务的履行,亦可直接请求担保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
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