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防卫过当导致他
人死亡的案件,必须依据
防卫人在实施防卫行为时主观上所持的
犯罪心理状态以及实际造成的具体法律后果来判定罪行,并且从现行的司法实践实例来看,此类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
伤害罪等不同
罪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罚;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则需按照相关
法规进行处理。
由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境下,防卫人的主观动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尽管他们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超出必要限度的损害,但是相较于其他
犯罪行为,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要小得多。
因此,对于防卫过当的行为,应当给予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