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印章进行签署认证。
因企业内部人事管理职责通常归属到人力资源部门,其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及执行各类人事合同的协商签订和落实。
当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将要订立或修改劳动合同时,需由用人单位代表与劳动者亲自在规范文本上签字或盖章进行确认,方能依法生效。
雇主一方可选择使用劳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加盖,亦可委托他人代为签署。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
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