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需签订书面之借据。
借据乃
借款人向贷款方提供的借款书面凭证,其用以证实借款双方之间达成一种借贷协议。
然而,
欠条则是由于过去往来交易的经济关系所产生的一种
清算证明。
借据与欠条在法律效应上存在显著差异。
借据和欠条的
法律效力直接影响到追索借款或
欠款的时间限制,若未明确规定还款期限,欠条的法律效力仅为三年,而借据的法律效力最长可达二十年。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