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人离世后其所持有的
信用卡仍有欠款待偿还,在这种情况下,信用卡发行机构有权要求死者的
家属来承担这笔
债务。
然而,该项责任的实施前提是家属已经
继承了死者留下的全部或部分遗产。
在死者有遗产可供支配的情况下,
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将其用作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而遗产在偿还完所有的债务之后,剩余部分则会按照法律程序交由
继承人进行分配处置。
依照相关
法规,继承人在最大程度上应以所继承得来的遗产实质价值为界限,对其先辈所负之法律债务进行清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