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遇到工伤
赔偿相关事宜的
纠纷,首先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
行政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在此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则
当事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可以在享受到一年的权利期限之后申请工伤认定;
在顺利完成
工伤认定程序后,待病情基本稳定时,即可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具后,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
赔偿责任,当事人便可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
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
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
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