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划拨用地所涉及的补偿范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被征
收房产价值的合理补偿;
其次,为妥善处理因
征地拆迁而引发的搬迁问题以及短时间内的暂时性居住安置费用;
最后,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即针对因征收行为导致企业停止生产运营产生的
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
在划拨用地征收补偿与其他类型
土地征收补偿之间,补偿标准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然而,对具体补偿方式的确定往往会根据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
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