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在何种特定情况下,夫妻双方能够自动
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
离婚事宜,主要存在两种既定方式,即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则是指,夫妻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
离婚协议书,随后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而诉讼离婚则是指,
当事人中的一方向人
民法院
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进行审理并裁决是否准许离婚。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果,则应依法作出
准予离婚的判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