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能成功解救
被绑架妇女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
处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本罪的
犯罪主体必须是那些对被拐卖、
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法定解救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具体规定,如果这些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
家属的解救请求,或是收到他人关于此类情况的举报后,仍然不履行其应尽的解救义务,从而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惩罚。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