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需要结合每位被
拆迁人的实际状况以及当时当地政府颁布的详细政策。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针对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
产权置换以及货币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三种模式。
若拆迁政策明确规定被拆迁人有权自主选择任何一种补偿方式,那么各位便可依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情况做出决策,例如,若原住房价值较高,而拆迁所提供的房屋价值无法满足其需求,此时拆迁方通常会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
反之,若拆迁政策仅允许采用产权置换的方式,则可能不会涉及到货币补偿,或者仅提供货币补偿而无房屋分配。
无论如何,拆迁补偿均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如发现拆迁方存在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
申诉。
一般而言,拆迁过程中都会提供
安置房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