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共同购置房产之际,务必要预先商议并明确各人所持有的
产权份额,对各自投入的资金进行详细而清晰的分配,以期防止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纷争;
其次是要明确区分主要
借款人以及次要借款人,对日后因购屋贷款引发的还款责任作出具体规划和安排;
最后要特别注意,所有涉及购
买房产及贷款事项,都必须由夫妇二人共同签署相关合同,并且双方均需亲自出席办理
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