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并未详细披露其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向
购房者提供
居间服务过程中,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且客观地向购房者揭示与房产有关的所有真实信息。
若因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履行上述义务而最终给购房者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巨大
经济损失,则在此情形下,中介公司需对该事件承担相应的重大法律责任,无权再行主张由购房者支付交易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费用,并且还须
赔偿购房者由此产生的各类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