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寻求
律师协助之费用事宜,具体数额需依据案件所涉财产情况予以确认。
若并未涉及财产
纠纷,可按照计件收费原则进行处理;
按照政府部门所明确的指导定价机制,对于无财产争议的一般民事案例,其收费标准在6,000元至10万元之间,视案件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实际任务所需时间而定。
然而,如涉及
财产权益问题,则会按照
诉讼标的金额比例进行收费。
通常情况下,
律师服务费用由
当事人和律师共同商议确定,不过仍须遵循政府机构所制定的指导价格标准。
以计件方式收费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没有财产争议的普通民事、经济以及
行政案件,且未涉及财产方面的问题,收费依据案件的特性、复杂程度以及法务工作所需耗用时间等因素,在6,000元至10万元之间进行友好协商收取相应报酬;
外地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若是同样情况并且未能涉及到财产,则其
代理费用不得少于2万元人民币。
(2)法律文件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起草、修订、审查各种法律文件,根据此类文件的性质,难度,以及实际进行该项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等诸多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每位客户委托的每份文书的索要费用,都应在600元至2,000元间进行友好协商。
(3)律师见证方面,根据法律文件的性质,所需进行见证的时间等因素,对每个律师见证按每件2,000元至1万元进行友好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方面,将会根据委托双方约定的各项事务的不同要求,以每件1,500元至3,000元进行友好协商收费。
(5)
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方面,将针对每个具体事务所需进行的难易程度,用途,法务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对每份委托
代理的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按1,500元至2万元进行友好协商收费。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
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
抚恤金、
救济金、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
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
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