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来说,这是不被允许的。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方提出合法的债权请求必须在书面约定的还款日之后的
诉讼时效期间内提交至法院,否则其可能会丧失最后的
胜诉权。
其次,如果在
借款协议或借据中,
债务方并未明确承诺具体的还款日期,那么债权方就应该从出具借据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三年内对债务方提出合法的债权请求。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
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