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定期偿还性质的
民间借贷行为,其法定
诉讼时效设定为还款
期限届满之时起算三年,若
债权人逾期未能向人
民法院主张权利,则将失去获得司法保护的机会。
同时,在分期偿还的民间借贷中,当
债务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并未依约履行
债务,只是出具了无具体还款日期的
欠款凭据时,应被视为诉讼时效已产生中断效果,自债权人收到欠款凭据次日起,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为期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