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欠款未予偿还的情形,您可考虑向法院提
起诉讼主张权益,但这必须基于相关
证据且在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内进行。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
欠条、音频记录、支付凭证等多种形式,同时需注意借款凭据应为原始文件,不得经过任何方式的修改或复制。
若
借款合同中已明确标注了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自该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如未标明还款期限,您可随时提出还款请求,
自首次
催收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均有效。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