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寻衅滋事罪这一范畴内的案件中,如果涉案罪犯同时满足了
缓刑实施的必备条件,那么是可以考虑运用缓刑来处理他们的
犯罪行为的。
至于那些被判
处罚金并处以
法定刑期不超过三年的罪犯,只要他们同时符合下面四个基本要求,我们就可以考虑宣告缓刑,特别是针对那些年龄
未满十八岁、正处于孕期或者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群,更应该优先考虑宣告缓刑:
(1)其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有明显的悔过之意;
(3)没有再次
犯罪的潜在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