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男方存在施暴倾向的行为,那么作为女方,她有权选择结束婚姻关系。
若在此种情况下,男方因不满而对妻子实施
家庭暴力,则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双方会被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此时他们可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协商
离婚或法庭
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若是选取诉讼离婚,经由法院裁决审理后,通常会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