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
按揭房产,在
离婚之时同样享有进行分割的权利,这一切的前提都是这个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于
夫妻离婚时所涉及到的共同房产,法律有明确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其分割方案,若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两位
当事人均可就此房产的分割事项提出上诉至人
民法院,并由该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
然而,如果该按揭房产被认定为仅仅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的
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之际,根据法律规定,它将不会被纳入分割范围之内,仍然归属于原所有权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