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劳动者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便可从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相应的
失业保险金:
首先,在失业发生之前,该名劳动者及其雇主都需已足额缴纳了一整年的失业保险费用;
其次,此次失业并非由于劳动者自身的主观意愿所导致的;
最后,该名劳动者必须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失业登记手续,并且具备积极寻找新工作的意愿与行动。
因此,如果劳动者是出于个人原因而选择离职的话,那么他将无法获得
失业金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