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妻子所背负的
债务是否需要丈夫进行偿还,这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被归类为夫妇共有的债务。
若债务为夫妇双方共享的财务负担,那么丈夫必须承担起这一偿还义务;
然而,如果该笔债务并不属于夫妇共有的范畴,那么丈夫便无需对此进行偿还。
所谓夫妇共有的债务,是指为了满足夫妇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这类债务主要源于夫妇家庭共同生活的需求,以及对于
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处置等方面的考虑。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