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不忠行为且诞生子女并不等同于构成
重婚罪。
我国
刑法对重婚罪所做出的法律界定为,既已缔结合法配偶关系后又再次
结婚或在明知道他人已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其另缔结婚姻关系。
然而,这一法律解释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范围相对较为狭窄,仅涵盖了潜在罪犯明明已经履行
结婚手续却依然再次进行
婚姻登记的情形。
值得强调的是,如果
犯罪分子在拥有合法配偶以外仍与他人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即所谓的“
事实婚姻”),那么同样可被视为涉及重婚罪。
因此,只有当
婚内出轨并生育子女的犯罪分子同时与他人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时,才有可能触犯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