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仲裁程序正在进行时,如果发现
劳动关系的确已经解除,且
当事人并未因此引发争论或者
纠纷,那么他们依然有权继续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所谓的劳动仲裁,便是由专门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涉及到的
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
劳动仲裁所处理的主要问题便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劳动争议,这无疑为劳动者寻找新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