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
拆迁人若未能签署
拆迁协议,在此情况下,是无法进行强行
拆迁行为的。
具体来说:
首先(1)如果被拆迁人并未签署拆迁协议,但在法定的期限内启动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得实施强行拆迁的,否则将构成非法强行拆迁的
违法行为;
其次(2)如果被拆迁人仅仅是未能签署拆迁协议,然而在法定的期限内却未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并且拒绝搬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有权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拆除的申请。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