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无力偿还之情况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对被申请人所拥有的可供
强制执行之资产进行拍卖,以满足偿债需求。
然而,在经过严谨的调查和验证后,如发现
被执行人确实无法提供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故意逃避申报或者隐藏、转移自身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之行为,那么该情形将会被视为申请人暂时缺乏履行
债务的经济能力。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