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既包括直接针对他人的财产进行破坏的情形,同时也涵盖了对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以及动产与不动产等多种类型财产的损害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此类
违法行为,
行为人将面临着五日之上十日之下的
行政拘留惩罚,并且还可能处以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
而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行为人则将被处以十日之上十五日之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附加处以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
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