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那些明确标注了还款期限的借据及
欠条,权利受到损害之日的确切日期便可轻易确定下来。
实际上,借款方若未能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或利息,这在无形之中已构成对债权方权益的侵犯。
而针对这种现象,在所有人看来,已经设定了还款期限的
债务其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理当定位于还款
期限届满后的第二天。
关于这一点,相信无人会提出异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状况下,借据与欠条之间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它们的诉讼时效均应自其所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开始计算,且最长不超过三年。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