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正式
结婚前的
同居生活中购买车辆,如若其付款方单一并被登记于一方名下,这辆汽车便被视为该个人的
私人财产。
然而,倘若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将此车辆划归为共同所有,那么它就成为了
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共有人有权通过协商来决定如何进行
财产分割。
若无法达成共识,对于那些可分割且分割后不会降低其价值的共有不动产或动产,应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而对于那些难以分割或者分割后可能导致价值下降的物品,应该以折现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款项作为分割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