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伟大祖国的法律制度下,如果夫妻任何一方遭遇
车祸事故,由此产生的
医疗费用在
离婚程序中通常不会被作为
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情况,倘若双方
当事人有明确的其他协议约定,则需依照该约定执行相应的分配方案。
具体而言,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一方因为遭受
人身伤害而获得的
赔偿或补偿,应被视为其
个人财产,不能在
离婚时进行分割。
但是,若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关于此项财产的分割协议,那么就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来进行分割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