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未还所产生的利息问题,在签订
借款合同之初,双方有权利就利息额度及支付方式等关键细节进行详尽且合理的商议和约定。
若是借款方逾期未履行还款之责,理应依照事先的商定或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向其支付相应的利息款项;
而如果借款方选择提前
偿还贷款,则应以实际借款的时间段为依据,计算并收取相应的利息费用。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
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
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