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
递交书面
诉讼书时,需缴纳
案件受理费用,若诉讼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一万元,则该项费用为人民币五十元整;
同时,若拥有被告的常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法院将会依法予以受理并
开庭审理相关事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前往法院提
起诉讼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
证据收集与整理工作。
当人民法院正式
立案受理之后,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被告前来应诉。
若公告
期限届满之时,被告仍未出庭应诉,那么人民法院将对
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
缺席判决。
在此情况下,原告有权
申请强制执行,而人民法院亦可依法采取拍卖被告名下的财产或者
债务来实现债权的清偿。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自
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