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欠债不还的问题时,如果您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那么您所需准备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撰写一份详尽清晰的
起诉状,其中包含了
欠款的具体数额、
拖欠的时间以及
逾期未归还的原因等等相关细节。
其次,您需要向法院提交有关自身
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以便于准确确认您作为原告的身份资格。
第三,对于因借贷而产生的
经济纠纷,您需要提供充分且确凿的
证据支持,例如借据、
欠条、
借款合同、还款
承诺书等等。
最后,如果您希望在
诉讼开始之前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那么您需要提供被保全财物的详细存放地址、数量和价值,同时还需提供被告在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及其开户行的信息。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