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与
商标转让的主要差异在于其各自所涵盖的范围以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具体而言,商标变更泛指在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细节方面发生变化,这种变更并不会直接影响商标所有权的归属;
反之,商标转让则特指将商标专用权从一个主体转移至另一个主体手中,这必然涉及到商标所有权的变更。
除此之外,商标变更与商标转让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
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
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
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