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
诉讼的受理期限问题研究
关于
债务纠纷的
起诉时效,亦即所谓的
诉讼时效,其具体期限设定为三年。
下面将详细介绍各类情形下的具体
处理方式:
首先,针对按约定周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案件,其诉讼时效自还款约定到期日算起,
有效期为三年;
其次,对于同样是定期还款性质的民间借贷案件,若
债务人在约定的到期日后未能履行
债务并出具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据时,那么这应该被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且从收到欠款条据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再次,对于那些无法确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案件(即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尽管其不受
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仍受到最长20年保护期限的约束;
最后,对于那些不定期的民间借贷案件,如果
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话,那么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那一天起,便适用于三年的
诉讼时效期间。
此外,对于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案件,只要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
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
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即可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从而使该
债权债务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